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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您离婚,财产,孩子抚养

子女抚养 2023-07-15 0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要考虑下列问题:
    1、财产问题,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需要好好想清楚;
    2、子女抚养,离婚后依旧要承担抚养义务;
    3、债务问题,要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分析:离婚需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才能协议离婚。
    一、财产分配: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一般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
    二、子女抚养: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8岁以上征询小孩本人意见;2岁以上,有法定情形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总体原则是以对子女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要考虑如下的问题:
    1、财产归属、分割的问题;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权的行使等问题;
    3、债务认定、清偿的问题;
    4、离婚时要考虑的其他法律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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