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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5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住房公积金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双方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住房公积金是一方在婚前获得,或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则住房公积金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双方结婚登记后,离婚登记前,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为工资中包含了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在婚后取得的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为工资中包含了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在婚后取得的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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