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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证遗嘱撤销变更的具体程序

遗产继承 2023-07-16 0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撤销变更公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3、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4、公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审查后,予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变更撤销遗嘱的方式:
    1、以书面形式向原订立遗嘱的公证机关或原遗嘱的代书人、见证人作出撤销或变更原遗嘱的声明;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时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法律分析: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符合上述条件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处应及时受理办结。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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