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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异地离婚如何去办手续

协议离婚 2023-07-16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离婚手续去办理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且一般不能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异地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在外地一般只能起诉办离婚手续。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且起诉离婚的,法院应依法组织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今背井离乡到外地打拼的夫妻不在少数。一旦感情破裂,他们是否可以选择在外地办理离婚呢? 如果是协议离婚,既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也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唯独不可以在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异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选择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这时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已经在此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以常见也最有力的证据材料就是居住证。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在经常居住地购买了房屋,也可以由物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因此,在外地怎么离婚,要取决于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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