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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车祸,硕骨半脱位,右手小头骨骨折,选择保守治疗,这种情况能评价残疾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6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出现了骨折是可以评伤残鉴定的。具体伤残等级要到具体的一员进行评级。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医院生产科。
  • 残疾人发生车祸和正常人一样定责和赔偿。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 法律分析:
    根据车祸造成骨折的,在骨折愈合后,没有给机体生活及行动带来不适的,不可以评残。法律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畸形,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丧失或功能障碍。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大小便、写字。能实现一项算一分;实现有困难的算
    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四个等级,列表如下:
    级别 程度 计分
    一级肢体残疾 完全不能实现日常生活行动 0~2
    二级肢体残疾 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3~4
    三级肢体残疾 能够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5~6
    四级肢体残疾 基本上能够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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