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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我想问一下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6 2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方式是进行多方调查,如:搜集存着线索、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搜集个人存款线索等。证据种类主要有: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
    所有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私自转移遗产的证据有:
    1、财产权属证明。例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
    3、证明有当事人违法转移财产的证据;
    4、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转移财产通过以下方式是合法的:遗产继承、赠与财务、经济往来等受法律保护的行为。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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