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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儿有权赡养父母吗?

赡养 2023-07-19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依法可以追究其子女的法律责任。严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扩展资料
    对于老年人的赡养费标准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人民法院裁定,抚养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受抚养人的实际需求和受抚养人的财务能力确定。
    2、补偿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月人均收入。如果孩子的平均每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水平,则认为该子女无法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当一个子女家庭的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人的赡养费将计算为50%;有三个以上孩子的子女赡养费占40%。
    应付赡养费除以受赡养人人数为标准为被赡养人的赡养金额。
    3. 赡养费支付标准:如果实际支付金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将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算;如果实际付款额小于上述计算标准,则会根据上述计算标准进行计算。
  • 成年子女均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我国宪法、婚姻法等都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儿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任何理由而免除。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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