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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加入公司时,公司押下了我1000元的押金,并且工作与他描述的不符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9 23: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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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公司向收取押金,保留好证据,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后,将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并会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
    (二)、
    (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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