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7-20 01: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
    1、认定驰名商标时,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3、未进行注册的商标,满足驰名商标条件的,其他人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 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驰名商标作出的特殊保护规定包括:
    1、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
    2、遵循个案认定及被动保护的特殊保护;
    3、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志,商标局对其他人的近似申请或相同申请,应当予以禁止注册及使用。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
    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七条
    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当事人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市(地、州)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十九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有: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需要,负责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