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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应缴纳哪些税费

土地纠纷 2023-07-20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税率以交易数额为依据。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要交的税费是:3%的契税、
    0.5‰的印花税和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受让土地使用权是指从原土地使用权人处,通过购买、投资、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
    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
    (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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