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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 2023-07-20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如下:
    1、出卖方是否具备售房资格;
    2、房屋是否属于能够买卖的商品房;
    3、购房合同应当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五百零六条
  •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房屋的产权证要齐全;
    2、购房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购房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以下内容:
    1、注意房屋的位置及面积大小是否与实际一致;
    2、注意房屋质量;
    3、关于房产证办理的约定要明确具体;
    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要明确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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