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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压一万元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0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后压工资是不合法的。单位需要每月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能有克扣或者拖欠工资的行为,否则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作为单位,这样做是法律许可的,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单位不能压员工的工资,只规定了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公司在条款当中约定要压工资可以当面和公司协商,协商的目的当然是请求公司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每个月都按时发放工资,如果公司坚决不同意的话,理论上员工是可以辞职的,但压工资的这种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很普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作为单位,这样做是法律许可的,在劳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说单位不能压员工的工资,只规定了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公司在条款当中约定要压工资可以当面和公司协商,协商的目的当然是请求公司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每个月都按时发放工资,如果公司坚决不同意的话,理论上员工是可以辞职的,但压工资的这种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很普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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