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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其他 2023-07-21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范围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使用权只在特定的范围即核定使用的商品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内有效;在该特定范围内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是一种专有使用。
    换句话说,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者扩大保护范围。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 法律分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共同确定的范围。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因此,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共同确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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