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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不当得利金额属于数额较大,多少金额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21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是没有金额限制的,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四个因素同时具备:一方获得利益,别方受到损失;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一方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之一。
    一方获得利益是指因为产生一定的法律事实结果,使得当事人财产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积累财产、权利都属于利益的范围,但精神利益除外;别方利益受到损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实而使得财产总额减少,如果仅仅一方获得利益,而未造成别人的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一方获得利益与别方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指受到损失是由获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损失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其只影响义务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其形态不必相同,获得利益及利益受损均无法律根据,尽管各个国家对不当得利的实体法律规定有所不一样,但实质上都强调利益取得的不当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法律分析:没有范围,不当得利是没有金额限制的,构成不当得利需要四个因素同时具备:
    1、一方获得利益;
    2、他方受到损失;
    3、取得利益和他方受到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4、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增加其财产总额;
    2、他方受损失,指因一定事实而使其财产总额减少;
    3、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是取得利益所致,取得利益是因,受有损失是果;
    4、没有合法依据,即取得利益无法律上的根据。无法律上原因就是欠缺给付目的,给付系为一定目的而对他人的财产有所增益。给付行为因欠缺目的,而构成不当得利,可以分为几种类型:一是自始无给付目的;二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三是给付目的之不达。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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