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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对于女方的经济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离婚赔偿 2023-07-21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1、补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并没有一定标准,主要参考少付出义务一方获得的利益、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对于离婚女方经济补偿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了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另一方才可以请求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离婚对女方经济补偿的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除非满足以下条件:离婚时男方属于过错的一方:离婚钱女方照顾子女,赡养老人,尽的义务比较多;女方离婚后生活比较困难;女方离婚后要照顾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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