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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索赔 2023-07-21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二次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市工伤鉴定申请表;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书;
    5、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工伤二次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根据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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