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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后,可以得到什么损害赔偿

离婚赔偿 2023-07-21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具体离婚赔偿金的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家庭暴力离婚是不仅要进行物质损害的赔偿,还要进行精神方面的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可以以赔偿的形式支付,物质损害赔偿可以根据病历等实际费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过错方的侵权程度确定。
    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的暴力行为,包括了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更进一步明确规定:
    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 因家庭暴力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物质损害赔偿的数额主要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以及无过错方直接遭受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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