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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07-21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有:
    1、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有:
    1、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如下:
    1、发起人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3、如采用发起设立,制定公司章程,缴纳出资;
    4、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5、到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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