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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丈夫死于工作,配偶、死者父母和女儿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1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如在工伤中死亡赔偿款应与妻子,子女和父母平均分配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在死者死亡后,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向死者近亲属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它根据未来的收入损失对死者的近亲属进行经济补偿。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虽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应该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优先权意义上,自愿协商原则是主要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丈夫如在工伤中死亡赔偿款应与妻子,子女和父母平均分配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在死者死亡后,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向死者近亲属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它根据未来的收入损失对死者的近亲属进行经济补偿。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虽然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但应该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优先权意义上,自愿协商原则是主要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法律分析: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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