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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屋使用权证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房屋租赁 2023-07-22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使用权证的房子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出租。原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可出租: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改为经营用房出租的,应当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房屋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公共房屋的场地出租的,应当提交经房屋管理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住宅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子可以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法律分析: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出租: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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