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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妇女不需要给孩子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3-07-22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不一定要付抚养费。如果离婚后子女有女方独自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在对方负担全部抚养费情况下,女方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另外根据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自行约定了由男方支付全部抚养费,女方也不需要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女方不一定需要给抚养费。如果女方是不直接方,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反之如果女方是直接抚养方,因在平时抚养孩子中已经支出过费用所以可以不出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也能探望子女。支付抚养费并非是行使探望权的前置条件。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或者不让探视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方,请求法院判决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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