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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范围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7-22 1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有: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有: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2、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
    1、重大误解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2、行为人因被欺诈而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系可撤销的;
    3、被胁迫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4、乘人之危,对行为人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法律分析: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因行为人撤销权的行使,使其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
    前,已跋生效力,明显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包括:
    (一)重大误解;
    (二)显失公平;
    (三)乘人之危:
    (四);欺诈、胁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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