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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的朋友被抓了一个星期,现在还没有消息该怎么办

刑事拘留 2023-07-22 1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的37天内,没有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应该去公安机关确认是否已被逮捕,或者是否拘留错误。如果已经查明了被逮捕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则应当立即予以释放。
    因为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公安机关会下发《逮捕通知书》。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法律分析:被公安机关抓走拘留后流程:
    1、被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2、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1、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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