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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土地纠纷 2023-07-22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是:
    1、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台账进行记录和反映;
    2、预付款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3、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应及时持发票报销;
    4、各类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原则上经办人是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
    5、各单位主管应定期询问本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长期应收款,由有关领导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责任人收取;
    6、各单位应建立债权债务核对签认制度;
    7、支付各种债务时,收款单位经办人应出具有效证明其与收款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收据上收款单位的名称应与单位账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一致,经有关单位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工程债权债务确认流程:记录和反映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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