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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押金退款协议,到期商家还有退款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7-22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签订失败之后押金可以退还。一般情况下,交付的押金视为预付款。交易成功时,押金作为付款。交易失败时,押金应全额退还。收受押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也应承担返还押金的义务。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费。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费用的,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当抵消房价;当事人未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收费返还买受人;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法律分析:这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押金是否可以退还有几种情况,因定金原因双方未能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定金违约金不适用。卖房者一方无故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商或者擅自变更认购内容,致使买卖合同无法订立的,要赔偿双倍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合同到期房东不退还押金,可自行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依照合同约定退还押金,此时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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