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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国人结婚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婚姻 2023-07-22 2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和外国人结婚要的资料:
    (一)外国人的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跟外国人结婚登记需要持以下材料:
    1、内地居民需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单身证明;无血缘关系证明;再婚者需要准备离婚证或是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
    2、外国居民需持有效护照或是国际旅行证件;经居住国公证的单身证明。若对方国家与中国未建立社交,可由第三方公证。
    在国外领证结婚在国内是否有效
    1、在国外领证结婚在国内有效。只要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不违反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国一般是有效的,不需要在中国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认证手续;
    2、但是如果想在中国使用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应该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国外婚姻登记证,需要通过相关认证程序。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法律分析:与外国人结婚的办理:
    1、男女双方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证明本人无配偶的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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