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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说我不服从管理,说调整工资降薪,是故意逼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7-23 0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降薪了,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执意要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为由,被迫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若因此而与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公司要调岗,劳动者不同意。因为公司单方改变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可以不调岗,继续在本岗位干工作。如果强行开除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可以要求:
    1、继续在本单位原岗位 继续工作。
    2、劳动者可以辞退工作,单位应该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劳动者两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公司的这种行为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建议你在调岗降薪的一个月内向公司发出书面的异议(EMS邮件或者电子邮件)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情况,如果公司实际履行了调岗降薪而导致你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足额发放的话,那么你可以以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金。这样的话你只需要证明调岗降薪前后工资单数额发生变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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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订本)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本)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2020年)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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