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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孩子每月多少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其他 2023-07-23 0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对于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扣除;
    2、对于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扣除,不能超过48个月;
    3、对于大病医疗: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对于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对于住房租金:有不同的标准;
    6、对于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200元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前款所称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纳税人每月定额扣除标准在800到1500之间,视情况而定。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
    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
    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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