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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50年到期后具体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7-23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土地使用证年限50年到期之后,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续期、一般续期需缴纳续期费用。如果提出的续期申请额没有通过,原土地使用权证会被依法注销。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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