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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合同到底是否无效

合同审查 2023-07-23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下:如果符合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的,在撤销后买卖合同无效;如果符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无效的情形的,该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是否无效要看情况。如果侵害优先购买权的行为发生在优先购买权的除斥期间内,则优先购买权人有权主张该合同无效,但是善意购买人购买的,其购买合同有效,优先购买人只能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是:
    1、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
    2、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承租人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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