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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3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状的主要内容:
    1、首部。写起诉状名称。
    2、正文。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2)案由,主要写明对原告为何案件起诉;
    (3)事实与理由;
    (4)主要证据及证据来源。
    3、结尾。写明致送机关及起诉人的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4、附项。起诉状的副本若干份,主要物证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起诉状要写明:
    1、原、被告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2、双方的财产基本情况,以及财产的性质,即财产是属于各自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起诉状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双方的详细基本个人信息;起诉方对于案件的具体诉讼请求可以是多项;陈述全面的事实与依据;附件等材料;名下的财产状况;落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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