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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报告写好了,工厂也招人了,什么时候可以离开?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3 17: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合法方式离开。
    1.有辞职申请书就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要提前书面申请,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法律规定上,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就可以离职。辞职是通知单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2.最好是和单位协商,把道理讲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没办法协商一致,有损失去人社局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离职的第一种情况可以马上离开公司,第二种情况需要等待三十天,第三种情况,需赔偿损失后才可以离开。
    一、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 1、劳动者辞工三十天了,如果是书面提出的,则不需要工厂批准,到期后可以完成好工作交接,直接走人。
    2、但如果没有书面提出离职,只是与工厂协商离职事宜的,则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时按约定的时间来离职。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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