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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纳税

讨薪 2023-07-23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双倍工资要不要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法律政策对此均没有作出规定。劳动法律师认为应当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处理,即对双倍工资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未超过的不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不一定需要缴税,因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金的总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不一定需要缴税,因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金的总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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