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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村里修路无偿占用土地,现在征用了,补偿是否属于村里

征地补偿 2023-07-24 0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有补偿,其补偿标准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一、国家征收土地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 修路占用耕地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怎么办
    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的,村民可通过村委会要求给予补偿或补发相等面积的土地,如果村委会和村集体拒绝的,可到法院诉讼处理。虽然说,村里修路属于集体村民受益的行为,但是,如果因修路导致村民个人利益受损的,应征得个人同意并给予补偿,不能强制要求当事人作出奉献。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村里修路占到村民的地,应该按照具体的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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