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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银行卡,网络诈骗我是否负责法律责任

经济犯罪 2023-07-24 06: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网络诈骗之后,受骗者应当保留好被骗的相关证据,到当地的派出所直接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网络诈骗就是在网络上实施的诈骗行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欺骗对方,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被害方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财产,遭受财产损失,加害方得到了诈骗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银行卡卖给别人不仅犯法而且可能涉嫌犯罪。首先银行卡卡片本身的所有权是归银行所有,用户只有使用权,将银行卡卖给别人本身是违约行为。其次向违法犯罪分子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和卡片、手机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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