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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公司成立 2023-07-24 13: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注册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法》第六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的住所证明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章程;
    5、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依据:设立公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的住所证明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公司章程;
    5、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的住所证明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的任职文件;
    5、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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