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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迟到一小时扣除一天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5 0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班迟到扣工资是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扣除。但是扣除的数额必须是合理有限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员工上班迟到被扣工资不合法,但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扣除工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他。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迟到被扣除当日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并且已经提前告知劳动者的,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但用人单位无故扣除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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