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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门宅的土地能种树吗?

土地纠纷 2023-07-25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以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村、城镇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应分别经乡镇林业工作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 农村的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第36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综上,在农村土地种树要分清土地性质,在基本农田上种树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在农村土地上种树有补贴,但不是在每种类型的土地上种树都有。农村的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基本农田是农业用地的一种,在基本农田上种树是不可以的,未经批准,基本农田不能改变用途。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下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
    十一、
    十二、
    十三、
    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目前跟农民相关的林业补贴有以下几种:
    1、造林补助。
    2、森林抚育补助。
    3、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
    4、退耕还林补贴。
    5、林业贷款贴息补助。
    6、林木良种培育补助。法律依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林木良种培育补助包括良种繁育补助和良种苗木培育补助。良种繁育补助是指用于对良种生产、采集、处理、检验、储藏等方面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良种苗木培育补助是指用于对因使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助,补助对象为国有育苗单位。《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造林补助是指对国有林场、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营造混交林,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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