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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督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 2023-07-25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与监察的区别是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决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有关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不同:
    1、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劳动仲裁是适用调解,仲裁是有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
    2、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
    3、劳动监察体现的是强制原则;劳动仲裁的程序集中体现了自愿的原则;
    4、劳动监察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
    5、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以主动收集证据;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收集证据;
    6、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效是两年;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部门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2、法律地位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单位与个人,而仲裁机构属于第三人;
    3、法律后果不同,劳动监察一般属于行政行为,仲裁机构属于民事行为。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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