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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了改名字麻烦吗?

其他 2023-07-25 15: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改名字后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由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 改名字以后结婚证上的名字可以由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前往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过审查属实的,会发给新的结婚证。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名字改了结婚证要改的。我国法律规定,男女领取结婚证后,需要变更结婚证信息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需变更的信息。
    经审核确认情况属实的,应换领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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