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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5 1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算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一方承担,夫妻共同还贷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子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故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前房子在婚后加了配偶名字的,此时该房子则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如果一直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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