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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邻居家院外种了几颗大杨树影响我家的正常生活,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7-25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小区居民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树木影响到自家的,一般不可以私自砍伐。但如果邻居的树木确实给当事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的,可以协商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侵权责任。对于私自砍伐的,可能会造成对树木所有人、管理人的权利的侵害。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地邻种树,法律规定如下:距离没有规定,但是如果确定邻居栽树行为已经给自己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所以还要进行举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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