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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一年的女方怀孕离婚彩礼能否退还

彩礼 2023-07-26 03: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彩礼钱符合情况的可以退还。夫妻离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的情况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怀孕期间离婚彩礼一般不可以要求退回,但是如果婚前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办理结婚登记后可以请求退回彩礼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一般无需退还彩礼,如果构成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则需要返还彩礼。男方有证据向法院证明,双方结婚后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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