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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条超过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不还钱?

债务追讨 2023-07-26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借条超过诉讼时效钱不一定能要回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双方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仍可以诉讼讨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超过欠款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欠款,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没有主张时效经过的抗辩权的,法院可以依法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的,钱不一定能要的回来,因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借贷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同意履行其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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