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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26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赠与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继承的方式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是共同财产。若是遗嘱继承,且明确只属于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赠与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继承的方式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继承方式为法定继承,则是共同财产。若是遗嘱继承,且明确只属于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赠与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双方约定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时明确指定财产只归受赠人所有的,则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受赠人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仍归受赠人一方所有。
    反之,没有上述情况出现的,则受赠人在婚内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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