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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三年了,孩子三岁了,又来给我抚养费,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7-26 1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一般情况的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
    2、经济条件允许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抵折子女抚育费。多数情况下,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子女抚养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由父母协议决定,或者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可自己选择抚养自己的一方。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决定。
    若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决定。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抚养费支付方式都有三种: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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