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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好友欠了三万元,没有欠条,现在说是给我们装修房子,但我们有录音,可以起诉他吗?

债务追讨 2023-07-26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有录音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
    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一)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二)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所以没有借条的话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他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债权人需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要起诉他人欠债不还,需要由债权人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且债权人起诉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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