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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前段时间,朋友收了我两万块钱,说是办房子我把资料都给他了,结果他没给我办,通过别人告诉我说他根本没有把资料上交,根本没给我办,后来我打电话问,他说骗我办的呢,我说不办了把钱退回来吧,他说3个工作日才给退,到现在好几天过去了也没给我退款,不接电话,不会信息,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他构成诈骗罪了吗

诈骗 2023-07-26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上诈骗了把钱要回来的方法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后,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付款项时,相对人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款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归还,才能认定为诈骗罪。
    若相对人只是暂时没有钱来偿还,这是不构成犯罪的,双方之间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应当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来主张。因此,欠钱不还是不可以告诈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纠纷。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欠货款不还,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受合同法调整。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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