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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咨询:一方中国人,另一方外国人,在中国领证。现在他们都住在欧洲。如果他们不能回到中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 2023-07-26 20: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中国办理涉外离婚的方式:一般需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并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中国内地一方居住地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 涉外的离婚办理流程如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涉外的离婚办理流程如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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