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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有纠纷,按土地确权点有纠纷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7-26 2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现土地纠纷问题,一般情况是属于民事纠纷,第一,当事人可以找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镇、乡人民政府,或县级的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民事调解;第二,也可以到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确权的申请;第三,纠纷无法解决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纠纷没有解决之前,任何当事人都不能改变土地的现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纠纷分为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土地行政纠纷。解决途径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纠纷分为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土地行政纠纷。解决途径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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